福建自考考场规则与纪律要求
发布时间:2026-04-01 | 来源:福建省教育考试院
考场规则
1. 入场要求
-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
- 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
- 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
2. 携带物品
- 允许携带:2B铅笔、黑色签字笔、直尺、橡皮、圆规、三角板
- 禁止携带:手机、智能手表、电子设备、涂改液、修正带、书籍资料
3. 答题要求
- 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填写姓名、准考证号
- 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,非选择题用黑色签字笔作答
- 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
违纪处理
| 违纪行为 | 处理结果 |
|---|---|
| 携带手机入场 | 取消当科成绩 |
| 抄袭、旁视 | 取消当科成绩 |
| 替考 | 取消全部成绩,停考1-3年 |
| 扰乱考场秩序 | 取消当科成绩,情节严重者停考 |
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,诚信应考。

